中新網漳州10月11日電 (林麗君 滿榮 忠華)記者11日從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法院獲悉,原漳州市薌城區水利局局長林旺生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在薌城區法院受審。
  據漳州市薌城區檢察院在庭審中指控,2012年下半年,原漳州市薌城區水利局局長林旺生為使韓建林等人的新河來砂場獲得九龍江西溪墨溪河段採砂權,由其從中協調理順關係,使九龍江西溪墨溪河段採砂疏浚工程項目順利通過審批,並使新河來砂場取得總計15萬立方採砂權。為感謝林旺生提供的幫助,韓建林分兩次送給林旺生共計人民幣1600000元。
  隨後,韓建林等人以“新河來砂場”名義,在該河段超過疏浚工程規劃的15萬立方米河砂開采量進行超量採砂。至2013年3月,韓建林等人開采並銷售河砂為人民幣27139594元,未銷售的河砂115011.7立方米(價值人民幣7820796元)。
  此外,在經營新河來砂場過程中,林旺生幫助韓建林規避或減輕執法部門對違法採砂的查處。在2010年底到2013年,林旺生先後收受了韓建林贈送的購衣卡、消費卡和香煙等物品。
  據悉,2014年6月1日,林旺生因涉嫌受賄罪被薌城區檢察院刑事拘留。2014年6月12日,漳州市公安局對林旺生依法逮捕。因案情重大,法院將擇日宣判。(完)  (原標題:原福建漳州市薌城區水利局局長涉嫌受賄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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